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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抢劫案无罪释放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8-10-23 11:52:00点击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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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02年8月份,湖南籍男子胡×辉从湖南山区来到广东省湛江市,在老乡的介绍下,准备做点小生意。晚上胡×辉和几个老乡喝了点酒后闲着无聊,遂去一酒店开房打牌,其中有三个老乡还找来了四个小姐作陪。晚上12点多钟打完牌后,胡×辉等人一起回到租住的房子。刚回到租住的房子里,胡×辉等四人就被跟随而来的警察捉住,理由是刚才有四名女子报案,说他们被几个男子抢走了手机、项链及少量现金。后,胡×辉和另外几个老乡以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;六天后,胡×辉被逮捕。

   三个月后,胡×辉的妻子委托李军红律师担任胡×辉的辩护律师。李军红律师接受委托后,即往湛江市某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胡×辉,在看守所会见胡×辉时,胡×辉大叫冤枉,说其他几个老乡确实抢劫过那几个小姐,自己没有抢劫过,根本不知抢劫这回事。根据胡×辉的陈述,李军红律师即往检察机关复印相关案卷材料。经过对案卷材料的认真分析,李军红律师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胡×辉涉嫌抢劫。之后,李军红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,指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胡×辉有罪,根据刑法疑罪从无的规定,对胡×辉应当予以释放。检察机关收到律师的法律意见书,经过研究讨论后,终采纳了李军红律师的观点。

   在胡×辉被关押七个月后,检察机关撤销案件,无罪释放胡×辉。胡×辉终于走出看守所,恢复了人身自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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