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军红律师联系方式
执业机构:湖南人和(东莞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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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发布时间:2018-10-23 11:47:47点击率:
1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-2000元以上的,为“数额较大”;
2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-20000元以上的为“数额巨大”;
3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-100000元以上的为“数额特别巨大”;
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;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1、盗窃金融机构,数额特别巨大的;
2、盗窃珍贵文物,情节严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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