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军红律师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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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发布时间:2018-10-23 11:47:34点击率:
公安(含检察)机关讯问您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。(<<刑事诉讼法>>第92条)
与您的案子无关的问题,您有权拒绝回答。(第93条)
在审讯过程中,严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您实施刑讯逼供、威胁、引诱或者欺骗行为。(第43条)
如果公安机关人员或其它人侵犯了您的权利,比如,非法拘留、刑讯逼供或者非法搜查,您可以对他们进行控告。(第14、18条)
您有权在签名之前,核查、修改、纠正以及承认所有笔录。(第95条)
在调查期间,没有经过有权机关批准,您不得被拘留超过37天(第69条)
您本人、您的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和您的律师在审判之前有权为您申请取保候审(第52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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