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军红律师联系方式
执业机构:湖南人和(东莞)律师事务所
手机:137-1266-6590
Q Q:340149868
微信号:W13712666590
传 真:0769--22498779
邮 箱:13712666590@126.com
邮 码:523008
地 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室人和律师事务所。
来源:发布时间:2024-06-19 20:23:23点击率:
从业多年,见证过太多的公司倒闭,公司倒闭了,货款就不好收了。特别是近些年来,受各种环境的影响,公司非正常倒闭情况更加突出。一个公司倒下,受拖累的供应商少则几家,多则几百家。平时与企业客户的交流中,对于催收货款方面,客户问得多的是:公司倒闭了,资不抵债,起诉还能拿得回钱吗?
能不能拿回钱,取决于多种因素,不能简单的一句能追回或不能追回而得出结论。面对客户的咨询,我往往是通过案例、程序等多方面分析,帮客户确定有无必要诉讼,以及存在的变数等。
通过以下我代理的案件,看是否有必要提起诉讼。
2019年年中,东莞市石排镇一客户咨询,其被东莞市石排镇一电子公司拖欠货款十五万多,已拖欠快两年了,电子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,机器设备已搬迁一空,什么都没有了,且该电子公司还拖欠税款,问是否还能追回款项。通过客户的介绍后,我查询到该公司之前被其它三家供应商起诉过,法院没有执行到位,全部已裁定终本了。客户的案件如果诉诸法院,大概率也会终本,因为电子公司确实什么都没有了。
在要不要起诉的问题上,客户没有多少犹豫的,他回复说哪怕执行不到也没有关系,不能因此放弃,加之前期成本不大,仅需支付诉讼费(现在胜诉后诉讼费可以直接要求法院退回)和少量的办案费(律所采取的是风险代理,前期仅收取少量办量费),即便案件一分钱也执行不到,前期成本也非常少,可以忽略不计。
接触的很多客户中,有不少的客户对诉讼不抱希望或不愿诉讼,原因就是前期成本过高,或一分钱货款都收不回,又要支付一笔费用,着实不划算。当然要不要进行诉讼,每个客户想法不一样,可能需要多方面的沟通与分析后才能下定决心。
接受客户的委托后,我随即启动诉讼程序,法院通过三个多月的审理后,一审判决客户胜诉。2020年3月,案件生效,我代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东莞一法院受理执行后不到三个月,和之前我预测的一样,电子公司没有财产,终止本次执行。
案件到了这个地步,从程序上来讲结束了,确实没收到货款,也确实收不到货款。
但好戏还在后头,公司没有了财产,那就找股东。
2020年9月份,我在工商部门调取了电子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,通过该内档资料,我看到该公司的两名股东,在电子公司成立后有过一次增资,将注册资金从1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,并承诺于2020年9月肖缴足。在工商内档资料中,看不出注册资金实缴的信息,该公司要么已实缴,要么未实缴,两种情况均有可能,但只要未实缴,追加股东就没问题。
2020年10月份,代理客户提起追加电子公司两股东为被执行的执行异议申请,法院经过审理,追加了电子公司两股东为被执行人,在共100万元注册资金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。
电子公司两股东收到追加裁定书后,当然是不服裁定,也显然慌了,因为在2019年年中,我和电子公司的大股东当面沟通过货款支付事项,他当时很强势的回应,公司什么都没有了,公司的债务又不是我个人的债务,你要钱就去起诉公司吧。电子公司大股东显然没想到公司债务会关联到他个人,之前三个供应商起诉都没有关联到他,这想到这次公司债务关联到了股东个人。事后电子公司大股东和小股东都委托了律师,向法院提起了一审,要求驳加追加裁定。
一审开庭前,两股东提供了大量的证据,有转账单、银行凭证、审计报告等,拟证明通过其个人账户转款到电子公司账户,数额远超注册资金的金额,已实缴过。在庭审中,通过质证,我认为电子公司两股东的转款不能证明是注册资金,款项性质不明,且存在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互相转款的情况。法院经过审理,终驳回了电子公司两股东的一审起诉,仍然追加两股东为被执行人,对电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。
可能是觉得上诉没希望,电子公司两股东没有上诉,2021年10月份,一审判决生效。
追加判决书生效后,两股东仍然没有按判决指定时间内主动履行。2022年年初,我代理客户,将电子公司和两股东一并提交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法院受理恢复执行后不到一个月,即冻结了两股东名下的全部银行账户,但账户中没有存款。后法院根据客户提供的线索,查封了大股东位于东莞市石龙镇的房产。
大股东收到查封信息后,主动打电话给客户和我。之前我是多次联系,大股东要么不接电话,要么联系不上。电话中,大股东表示生意不好,款项以后再慢慢支付,但说来说去没有具体履行时间,显然没有主动解决问题的诚意。在经过法院评估房产准备拍卖前,为保住房产,大股东将全部货款加利息一次性付清给了客户。
尽管该案历经三年才收到款项,但这是电子公司所拖欠的四五家客户中,只有我这个客户收到了款项,其他的供应商,在次终本后,或许不懂,根本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,当然也未收到分文。
企业被拖欠货款,在商业社会中实属常见,是否因公司倒闭就选择放弃不起诉,通过此案例可以得知,公司倒闭并不一定收不到款项,在做好前期调查的基础上,该起诉时坚决起诉,总会有希望的。
(李军红律师)
上一篇:因疫情影响旅客如何要求退回旅游费
下一篇:没有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