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军红律师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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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发布时间:2018-10-18 09:39:33点击率:
2013年,李万祥律师代理一起彩票纠纷案件。该案原告凡某,被告田某,原、被告同为出租车司机,彩票中奖标的额600余万元。李万祥律师作为原告凡某的代理人参加诉讼。
原告凡某称:我与田某在一起买彩票时,田某与我口头约定:“若你中奖分我一半,若我中奖也分你一半”。当时有三个在场人,其中两个可以给我作证。现田某中奖后一再隐瞒中奖事实,拒绝平分。
律师决定代理:1、接受委托之前,原告先后共十余次来李万祥律师办公室请求代理,诚心打动了律师,且不像说谎;2、原告每次来律师办公室请求代理时都带另外的两个证人,其目的是要律师相信他说的是真话。但问题是他们三人会不会恶意串通呢?故律师反其道而行之,要他们把另外一个在场人也带来。他们异口同声说:这个不可能,因为那个证人跟对方关系太好了。律师说:就因为这样,所以要他来,他不作证没关系,只要从他言行中能判断真假即可。于是律师亲自拨通那个证人电话,那个证人这样说:“是有这个“平分”的说法,但要我作证是不可能的…….”;3、如没有中奖平分的说法,为何要隐瞒中奖,并躲避原告不见面呢?
基于以上理由,律师相信原告说的是客观事实,并相信“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。”是真相,就一定有突破口去证明,律师决定接受委托。
媒体争抢报道:
李万祥律师搜集完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被告田某应诉后答辩说:我没有说过中奖平分的话,并提供了新的证人证言。
一时间,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砸开了锅。认为:有无说过中奖平分的话,双方说法完全相反,双方证据都是证人证言,法院如何认定?其次,即使说过平分的话,是不是玩笑话,玩笑话也能当真?
是什么赢了官司?
说真心话,如果不是对方的原因,这官司还真难赢。
但在诉讼过程中,对方打电话给我方证人,要我方证人不要出庭作证,如果答应,事成之后给30万的好处费,结果被我方证人录了音;
其次,对方提供了一个不在场的证人左某,左某说买彩票时他也在现场,田某没有说过中奖平分的话。律师反应,不在场的人说假话一定是有破绽的,于是次庭审时就固定了他的说法,问了他两个问题:,当天几个人买了彩票以及各人买彩票的顺序?第二,买彩票时他怎么去的彩票站,他驾驶的出租车当时停在哪个位置?然而左某的回答完全不符合事实。于是我方当庭申请法院去彩票站调取当天购买彩票时的出单情况,去GPS中心调取左某所驾驶出租车的当天行程记录。法院的调查结果与左某的说法完全相反。
,法院以证据的高度盖然性,认为被告方的证人证言不具真实性,而原告方证人证言更为真实可靠且能相互印证为由,判决原告凡某全部胜诉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以维持原判告终。
律师提示: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力是的,因为它是主观性证据,且会受各种因素干扰,很难真实地反应案件事实。用不好是双刃剑,如左某的证人证言。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前提,必须是客观真实,经得起推敲,要与客观证据相印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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